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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

时间:2024-07-07 15:40:54
关于运输合同(通用15篇)(全文共22659字)

关于运输合同(通用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运输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运输合同1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托运方(简称甲方):

承运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运输货物名称、数量、运输价格

二、运输货物起运地和到达地

1、运输货物起运地:

2、运输货物到达地:

三、运输时间

1、承运日期:

2、到达日期: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或甲方通知日期按时组织车辆运输。

四、运输方式及车辆要求

本合同项下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车辆为,上述车辆要求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应具备的有效证件;

2、已缴纳当年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承运货物责任险等保险。

五、货物的装卸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卸由 负责,由 承担费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的将货物运到本合同约定地点,由收货单位接收货物,收货单位在收货或结算单据上进行签收确认,乙方负责将收货或结算单据及时交给甲方,收货或结算单据是甲、乙双方结算运费的依据。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

1、运输质量要求:乙方应对运输货物采取妥善的安全措施,应当按照通用的足以保全货物的方式对承运货物进行包装。

(1)裸露货物进行苫盖,保证运输过程无飘洒、无丢失、无混料。

(2)应采取防潮、防雨、防盗等必要措施。

2、验收:收货单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发货方的发货单对货物的外观及重量进行验收;数量检验以收货单位或 的计量衡称重为计量标准。收货单位收到货物重量与发货单位的磅差在 以内,磅差超出上述标准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按该货物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价格及造成的损失赔偿。

七、运费结算

1、结算数量:

2、结算方式:

3、运费调整:

4、支付方式:

八、保证和承诺

1、乙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不存在挂靠其他单位的情形;

2、乙方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其许可经营范围符合本合同运输货物所属类别;

3、乙方保证本合同运输所用车辆所有权全部为乙方所有,不存在租用、借用其他单位或个人车辆的情况;为履行本合同所配备的驾驶人员具备驾驶本合同所用车型相对应的驾驶证,且具备与运输本合同货物相对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4、乙方保证所提供票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因乙方出具票据违反国家税收和发票相关法规规定的,致使甲方遭受处罚受到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同时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重新向甲方开具票据。

九、风险转移及赔偿

1、本合同项下货物交运给乙方后,自装车时开始,货物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的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及甲方或收货单位造成的除外;

2、乙方对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为该货物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价格及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接甲方运输业务,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甲方客户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起运货物的起运时间、行车路线,对乙方延误或拒绝甲方所提出的正常货物运输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按时办理结算。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完好的适运车辆及其它必备条件将承运的物资及时、快速、安全、可靠地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乙方保证提供充足的车辆进行运输,如乙方在承运期内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价格、甲方要求的运输期限及时安全可靠的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市场价格另行组织运输,完成本合同项下待运货物的运输,因此产生的运费差价由乙方承担,费用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3)乙方应加强对承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在承运车辆开始运输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运输车辆性能良好;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运输车辆上喷涂甲方企业文化标识;运输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应遵守有关交通法律法规,进入提货地或交货地后,应遵守发货单位或收货单位厂区内的车辆限速及其他要求。

(4)乙方在装车、卸车时应遵守甲方或收货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十一、安全责任及要求

1、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及收货单位的要求及有关规章制度,在装运过程中增强安全及环保意识,进入甲方厂区须遵守甲方安全有关规定,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超限等情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3、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应对周围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4、为履行本合同乙方所使用员工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及被罚款等情形,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应支付运费 %的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逾期到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当期运费 %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在运输途中,如出现货物破损、丢失、污染、雨淋、被盗、被抢等情形,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货物损失按同类产品当期交易价格赔偿,若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未经甲方认可不得随意变更送货地点,如随意变更送货地点,乙方应同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该货物继续运至指定地点;

(3)乙方赔偿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第三方索赔、货物差价损失等其他损失。该赔偿费用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6、如乙方违反第八条承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乙方擅自在车辆车身上喷涂甲方企业标识的,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按每辆车一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未发生运输业务,承运期间届满,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如出现下列情形本合同解除:

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擅自使用甲方的企业文化标识,以甲方名义从事有关活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运输车辆发运货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费,超过三次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一方出现其他足以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形,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年月日。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声明:双方签订本和同时已经详细了解了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责任承担条款无需特别标明,双方已经充分了解了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承担责任。

关于运输合同2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包括:

一、甲方按照每车价格360.00元记,截至目前共拉106.3吨,共计38268.元,大写(叁万捌仟贰佰陆拾捌元整)。

二、未按合同规定配车发运,承运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赔偿托运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要保持货物的完整,每车需采样化验、司机签字、煤样留底,如出现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按换煤处理,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煤价、税费、包装费、运杂费等)赔偿托运方。

四、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由承运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生效,双方应遵守执行上述协议不得无故违约。

六、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托运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运输合同3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托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托运方: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关于运输合同4

合同编号:mw01-05028

委托方: 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公司 乙方签章: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xx 年 5 月 28日 签署日期:20xx 年 5月 28日

关于运输合同5

甲方:宿州市蕲隆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应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汽车挂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挂靠车辆

本合同的挂靠车辆车号为: ,车型为: ,吨位:。 乙方对挂靠车辆拥有所有权及管理权,乙方将车辆挂靠在甲方经营运输。

第二条 挂靠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经营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缴纳挂靠管理费用元,每季度共计元,挂靠管理费每季度交纳一次,可先行后交。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等相关费用,足额交付给甲方,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其他

1. 乙方在甲方的运营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付款

方式为月结,时间为每月8号。(现金或电汇)

2. 乙方在甲方的运营活动中的路线由甲方决定,运费按低于

市场价计算。

3. 短途运输和零星运输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车辆挂靠期内,乙方车辆以甲方公司的名义进行运营。

2、车辆挂靠期内,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3、挂靠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的保险,应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

4、车辆挂靠期内,乙方车辆运营账款从甲方账户出入,甲方不得拖延支付,最迟不得拖延10天。

5.车辆挂靠期内,必须服从公司统一调度和指挥,不服从的甲方有权取消车辆挂靠资格并终止合同。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挂靠期间,车辆管理权属于甲方,产权和收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

2、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检、季检、二维、技评。

3、挂靠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的保险,应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

4、挂靠车辆发生车辆损失或交通事故,乙方除应及时报案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报案后,征得乙方同意,协助乙方

处理事故,涉及保险索赔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双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甲方负责将收到的保险索赔金转付给乙方。

5. 乙方车辆在甲方无运输任务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其他运输活动,如甲方需用乙方在接到通知的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对于本合同以及补充合同条款的违反,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5个月的挂靠管理费;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甲方5个月挂靠费。

3、甲方无故延迟支付乙方运营款项的,应赔偿乙方该笔款项日均千分之五的迟滞金。

第七条 补充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争议解决方式

1、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因情势变更需修改协议条款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因协议某方单方丧失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或其行为已构成实质违约的,另一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但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乙方所在地法院。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甲方:

(盖章)

年 月

日乙方:年 月 日 (盖章)

关于运输合同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工作计划,同意由乙方承揽木材运输工程(桉原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该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及要求

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2、运输起始点及运输单价:

从 运至 ,薪材单价 元/吨;规格材单价 元/吨。(由乙方自行支付税金)。

从 运至 ,薪材单价 元/吨;规格材单价 元/吨。(由乙方自行支付税金)。

从 运至 ,薪材单价元/吨;规格材单价元/吨。(由乙方自行支付税金)。

从 运至 ,薪材单价 元/吨;规格材单价 元/吨。(由乙方自行支付税金)。

4、工程要求

1)、甲方保证木材运输道畅通及运输过程中所需的证件(木材检尺码单、木材检疫证及运输证)。

2)、乙方用于运输木材的司机和车辆,要有驾驶证和车辆证件齐全。

3)、运输道路由乙方自行维修。

4)、乙方在木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木材的安全,做到木材没有被盗或掉落现象,如有此现象发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车辆途中机械坏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行驶而需卸车、装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款支付

乙方开始起运后,甲方视工程进展情况借支油费及生活费给乙方,借支数量为完成工作量的60%。待工程完工后,对该工程进行全面结算,甲方开据验收结算单,并在30日内把余款结算支付给乙方(扣除已借支给乙方的油费及生活费)。

三、责任与权利

1、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合同签订后协助乙方到工地现场明确工作开展方案。

2)筹足资金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为乙方提供工程款。

2、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自筹解决木材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及甲方预借工程款不足以支付的部分资金。

2)按照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规定,做好运输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安全生产,遵守施工所在地有关护林防火的规定,处理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本人及其所雇请人员如有病、伤、亡的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不服从甲方人员指挥或车辆少等而不能按时完成运输任务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合同;尚未运输完整个工地的木材而中途离开的,甲方有权拒付结算工程款。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自行解决因种种原因产生的纠纷、干扰或阻挠,并保证能把伐区木材顺利运输完为此,如出现相关补偿一律与甲方无关。

四、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各自职责时终止。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运输合同7

(一)公路货运合同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1.公路货运合同的概念 公路货运合同是指货物托运人与公路运输承运人,就用汽车运输方式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所达成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公路货运合同的适用条件 (1)我国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公路货运合同。 (2)个人或联户与法人签订的公路货运合同。 (3)签订公路货运合同的承运人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运的营业执照。 (4)军事运输,公路与水路、铁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二)公路货运合同的主要条款 公路货运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1)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标准 托运人必须如实填写,货物名称不得谎报。需要说明货物规格、性质的,要在品名之后用括号加以注明。在公路货运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运输货物的实际数量,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度量衡制度确定标的物的计量单位。货物数量的计量办法,凡国家或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定。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在合同中写明交货数量和合理磅差、超欠幅度、在途自然减量等。货物重量应以公斤为单位证明。 在公路货运合同中,当事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运输种类、运输距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选择包装种类,如“木箱”、“麻袋”等。有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部标准(专业标准)规定;无统一标准的,按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暂行标准加以规定。 (2)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在公路货运合同中,托运人应完整准确地填写货物发运地和货物运送地的名称,其所属的省、市、自治区名也应清晰明确,收发货人的名称,是指发货单位、或收货单位的完整名称。收货人或发货人的地址,即收货人或发货人所在省、市自治区城镇街道和门牌号码。发货人在发送货物时,应详细填写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及地址。 (3)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需要运输的货物,要根据其性质、运输距离、气候条件等选择适合的包装、以及符合标准的车辆,以保证运输质量,减少运输途中的损失。为了运输安全,对于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是指活动物、需要浇水运输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以及其他有特殊规定的货物。 (4)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由发货人组织装车的货物,应按有关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装载,并在约定的时间装载完毕。发货人组织装货时,应认真检查货车的开体、车门、车窗盖、阀等是否完整良好、有无机修通知或通行限制,车内是否清洁,是否有毒物污染,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装货任务。收货人组织卸货时,应清查货物在途中的损失量,并按有关技术规定卸货,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安全卸货。发货人对货物装车时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收货人对在货物卸车时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5)货物的交接手续 为保证收货人及时领取所运货物,发货人应将领取货物的凭证及有关单据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按运到日期,到货物运达地点领取货物。收货人领取到货物后,应通知发货人。 (6)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 (7)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 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应在合同商定的时间内,以文书、表式或电报等方式,向承运人提送履行合同的年、季、月度的运输计划,注明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度,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8)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通常公路货运合同的运杂费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9)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提起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对方当事人则应在协商规定的一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作默认。由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提出答复期的,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和考虑的时间。 (10)违约责任 (1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三)公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1.承运人的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3)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4)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2.托运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时间准备好货物,在货物起运期内及时发货、收货,所装货物符合合同签订内容,装卸地点、货场具备承运人正常通车条件。 (2)负责装卸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机具,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搞好装卸。 (3)装运散装货物,应提供计量设备,按规定标准装载。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国家未规定包装标准的货物,应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

(4)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承运人提供货物说明书。需要特殊加固车箱时,应负担所需费用(四)公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1.托运人的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2)由于托运人发生下列过错造成事故,致使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质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赔偿责任:①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藏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②错报笨重货物重量。③货物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3)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货物短损、变质,收货人拒收,或货物运抵到达地找不到收货人,以及由托运人负责装卸的货物,超过合同规定装卸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 2.承运人的'违约责任 (1)由于承运人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 (2)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托运人的过错;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人责任的;其他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损失。 (3)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由承运人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 (4)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到50%的罚款。

(五)公路货运合同中货物的交接验收 在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按合同规定办好货物交接手续,做到责任分明。 托运人应凭约定的装货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承运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人发货单上签字; 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人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运人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如发现有差错,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运费凭证上批注清楚。

(六)公路货运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公路货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概念 公路货运合同的变更,是指经合同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和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公路货运合同内容进行更改的法律行为。 公路货运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使特定的公路货运合同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 2.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运输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2)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运输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前,须报下达计划的主管部门核准。 (3)因自然灾害造成运输线路断阻或执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响按时履行运输合同时,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托运人提出处理意见。 (4)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提出或答复。

(七)公路货运合同的违约金及索赔时效 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 货物的灭失、短少按灭失、短少货物的价值赔偿;货物的变质、污染、损坏按受损货物所减低价值或修理费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交通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第三者物质损失,按损坏或损失部分的价值赔偿。造成车辆空驶损失或延误损失,按空驶损失费或延滞费赔偿。 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运抵到达地点的次日起算,不超过一百八十日。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内处理。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运费来充抵。

(八)公路货运合同签订中当事人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运输合同的形式的合法性和条款的完备性 按《合同法》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公路货运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各类合同的一个普遍性要求。要注意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合同条款的完备有助于当事人双方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也便于当事人对合同问题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和解决。更重要的是,《合同法》规定,合同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具备合同所规定的主要条款的合同无效。 2.按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规定,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公路货运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很多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由于当事人对自己的义务不明、或当事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明确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定义务对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是当事人应履行的最低限度的义务,当事人还可协商确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3.明确违约责任,提出合法合理的诉讼要求 虽经当事人谨慎注意,合同纠纷仍不可避免时,当事人应以法为据,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4.注意有关免责事项及诉讼时效的特别规定。

(九)公路货运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 承、托双方在履行公路货运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运输合同8

(一)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特点

公路货物运输是汽车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关系的协议,公路货物运输合同除具有一般货运合同的特点外,还有下列几个特点。

第一,承运人必须是经过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对运输工具、司机进行管理,明确职责,以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

第二,具有门到门的优势和特点。公路汽车货物运输合同可以是全程运输合同,即交由公路承运人通过不同的运输工具一次完成运输的全过程。

第三,承运人的许多义务是强制性的,如定期检修车辆,确保车辆处于适运状态;运费的计算和收取必须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乱收费等。

(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赔偿金的一般处理原则

承运方的主要违约责任

①承运方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②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方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第一,不可抗力;第二,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第三,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第四,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第五,托运方的过错;第六,有押运人且不属于承运方责任的;第七,其他经查证非承运方责任造成的损失。

③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由承运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规定处理。

④货物赔偿价格,按实际损失价格赔偿。如货物部分损失,应按损坏货物所减低的金额或按修理费用赔偿。赔偿费用应专账支付,不得在运费内扣抵。

托运人的违约主要责任

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货物,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②由于托运人发生下列过错造成事故,致使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到第三者物质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赔偿责任:

T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T错报笨重货物重量;

T货物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③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货物短损、变质,收货人拒收,或货物运抵到达地找不到收货人,以及由托运方负责装卸的货物,超过合同规定装卸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托运方负责赔偿。

④由于托运方责任给承运部门造成损失,或因捏报而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时,除由托运方负责赔偿外,必要时应交有关部门处理。

关于运输合同9

托运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运双方的安全责任,保障设备运输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签订运输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运输项目

1.设备名称:粗过滤器3台。

2.运输起止地点:起点终

点 内蒙古XX市乌斯太工业园区

3.运输设备尺寸:长17米,直径4米加法兰盘90公分,合计

宽为4.8米,高4.5米,重40吨。

4.运输方式:分两次拉运,第一次运输两台,第二次运输一台。

5.运输期限:自 20xx 年 08月 14 日到 20xx年 08 月24日。

二、运输费用及付款方式

1.运输总费用为(含税)大写: )

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两台罐到达并通过验收后,付清承运方 元;第3台到达并通过验收后付清剩余所有费用。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运输期间,甲方指派运输项目的安全的具体联系沟通。

2)按约定落实施工现场起重机等装卸机械和人员,以及相关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应特种设备的捆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可靠。

3)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运输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对产生的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5)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

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6)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拉运的车辆进行检查

2)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

3)负责落实厂区内的现场道路通行条件和接卸条件(夜间卸货需要充分的照明条件),对可能影响他方通行或现场设施的部位,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识并采取措施。

4)必要时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督促乙方落实运输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现场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施工的管理。

2)负责运输路线的勘察,确定沿途有关弯道、桥梁、架空线路、隧道等可能影响运输的相关措施,选择最优安全运输路线。

3)负责双方随车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落实各项针对性的运输安全、环境工作的具体措施。

4)随车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规章制度,配备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工作,服从甲方管理。

5)运输车辆具有相关证照,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适合本大件运输条件。驾驶人员应持有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7)负责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运输相关公路通行许可的申请;运输途中因货物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罚款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承担;落实引路车辆和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8)负责运输货物的绑扎,确保绑扎牢固和货物安全,悬挂安全标志、并确保特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相关测量仪器的完好和正常运转;运输途中因车辆原因及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停车费、过渡费、过桥费均由承运方承担。

9)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落实运输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对运输货物、道路情况的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10)途中引路车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道路情况的观察,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

xx)对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电力线路等管线构架,应保持安全距离。

12)对沿途可能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设施、树木绿化和其他设施,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处理,确保车辆能够安全通过。

13)负责设置夜间运输的发光安全标志等。

14)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货物损坏等事故,必须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按照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

责任。因违反本协

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上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3、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3份,乙双执1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XX县支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关于运输合同10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作业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需求,承运甲方从甲方工厂往返 各客户的各类货物。

第二条运输方式:采用公路汽车运输。

第三条装运方式

甲方主要以 运输。

第四条 车辆要求

1、 承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要求,因甲方运输货物主要为 产品,乙方应配备全(半)封闭箱车或配备有效的防水湿(雨淋)、防锈蚀设施。

2、 乙方应对货物运输途中颠簸、震动、磕碰、锈蚀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 乙方安排至少 的固定资源。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约定启运时间提前以电话、邮件或传真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包括:发运时间、目的地、货物名称、大致数量、所需车型。

2、 运输指令必须真实和确定,发出后一般不随意更改,特殊情况若有更改,需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指令所指货源的充足。

3、 根据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提供完善的货物包装。

4、 提供运输途中所需的法定手续、证明文件及货物清单。

5、 购买托运人货物运输保险。

6、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运费。

7、 甲方负责安排装载货物。

8、 根据乙方的运输质量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评分和分配运输比例。

9、 因甲方指令错误而引起的货物错送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 因收货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延误收货而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应及时通知,并协助解决。乙方未配合而严重影响甲方客户生产的,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资金和车辆资源承接甲方的运输业务,不得私自将合同转包给其它公司,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和进行考核。

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发货指令,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派车。如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拒绝或拖延承运甲方货物,否则严格按质量保证协议执行,同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按时到货采取替代措施的费用、甲方赔偿客户的费用等)由乙方赔偿。

3、 车辆必须在调派车辆通知起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前通知的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

4、 乙方在甲方工厂内因生产、货物质量等原因造成延迟装货的,车辆必须配合甲方等候装货,在等候过程中禁止与甲方公司内部人员发生争吵的,有问题可以向所属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反馈,未经甲方储运员同意禁止私自驾车离开。

5、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乙方应将执行本合同运输任务的乙方司机的身份资料明细(后附司机签名样本、司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由甲方备案。如遇上述司机人员增减的,乙方还应当上述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明细表。如遇乙方临时调配未经备案的司机运输的,则应由乙方公司授权人员亲自办理运输车辆及货物的进出厂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未经备案司机入厂或者装车,由此造成装运迟延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承运甲方货物时,必须无条件承运甲方客户所需要的任何配件、相关物品,以及从客户处的退货、包装物。

7、 从乙方在甲方提取货物到货物至收货方签收货物的全过程中,货物数量、货物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 严格遵守甲方的发货管理规定,按指令的行车路线、时间、以及有关规定,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收货人及地址。

9、 运输过程中尽量减轻对货物的颠簸和震动,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对承运处以罚款。

10、 提供符合甲方装载要求的车型。对于甲方违反国家规定的装载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11、 严格执行货物跟踪制度,不论整车还是零担形式发出的货物,乙方均应向甲方以传真或电话形式定时反馈货物的在途情况,禁止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误导甲方相关人员。

12、 乙方有义务提供货物在途信息,未及时提供在途异常信息,严格按质量保证协议执行。

13、 甲方以整车装运的货物,乙方不得配载其它货物,若发现私自配货,严格按质量保证协议执行。

14、 对于甲方安排的专车运输,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安排自有车辆无条件承运,并在急货运输时间内按甲方的要求到货。

15、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如发生保险范围内的货物损失,必须在事发20分钟内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在运输途中车辆出现事故或其异常情况,必须在2小时内补救完毕,将货物送给甲方客户,超过规定到货时间,甲方将按运输质量保证协议进行相应考核。

16、 在货物送到之后,乙方须将《货物收到通知书》原件、《送货单》原件交于收货人对货物送达日期、货物品种、数量及损坏、短少情况进行签收并盖章确认。《送货单》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有收货人盖章。若《货物收到通知书》、《送货单》没有客户的盖章签收,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7、 乙方须及时提供运费发票给甲方,并与甲方共同对账以便按时结算。

18、 乙方所中标线路,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无法满足我司要求,或中途中止合同的,必须提前至少2个月时间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将该负责承运线路划入备用运输商,产生产价差由原中标单位承担,由甲方通过在未结算运费中冲减,金额不足则从10万元风险保证金中冲减,并取消第二年参与资格。

19、 乙方在运输途中,应对车辆漏油或故障维修过程产生产油污等,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有义务做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油污对环境污染。

第七条运费及保证金

合同双方本着互利的原则制定运费价格(详见20xx年执价格表),价格表中未涉及区域双方临时商议。因国家政策和市场规律导致价格大幅度变化时,以定价时 元/升的基准柴油价为参考,油价上下浮动(含累计)达到或超过10%时,按油耗成本占运费比例的 35 %计算进行价格调整。

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运输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无运输质量事故发生,甲方的一切费用结清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从结清费用日起两个月内运输风险保证金将无息退还乙方;如有事故发生,待事故处理后清算。

第八条费用结算

1、 运输任务完成后,由乙方开具“运费明细单”与“送货单回单”一起交甲方,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运费明细单”确认的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依据发票支付运费给乙方。

2、 运费结算采用月结方式,甲方在乙方开出发票之日起60天内支付运费。

3、 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可直接在运输费用结算或保证金中扣除,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第十条其它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均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全部后果;

2、除本合同外,双方共同签订《20xx年运输质量保证协议》、《**公司运输商考核评分标准》及招标期间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的文件等,作为对本合同的补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20××年执行价格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关于运输合同11

_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和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集中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运费为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份,交__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订立

冷链运输合同3

托运方: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关于运输合同12

______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____年____月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

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起运地: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编号:__________

货名

到达港(地)

换装港(地)

收货人

托运量

核定量

备注

第一

第二

重量

体积

重量

体积

特约事项

提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_托运人(签章)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gf-91-0404(续)

水路货物运单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订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

关规定办理。

货物于______月___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__运单号码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

(承运人章)

收货人

(章)

托运人

全称

收货人

全称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等级

费率

金额

应收费用

重量

体积(长,宽高)m

重量(吨)

体积m3

项目

费率

金额

运费

装船费

合计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公章) 月 日

总计

特约事项

核算员

承运日期

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核员

关于运输合同13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和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条 货物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条 装船

甲方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并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卸货,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

甲方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装卸作业,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的损失外,运送____货物的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运费为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港口收费规则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 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份,交____等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 规定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订立

关于运输合同14

甲方:(经销商)

乙方:(物流公司)

双方为建立正当的物流承运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本着共同商讨,协商一致、互利合作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部分、业务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承运甲方在JAC定购的格尔发重卡商品车(以下简称商品车),包括提车、运送、交验及各环节涉及的手续办理;

第二条、 双方约定商品车运费、送车时效及违约条款;

第三条、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委托运输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二部分、承运

第一条、提车

1、乙方按甲方要求,携《商品车自提介绍信》,办理商品车提车手续,并负责检验商品车状态完好;

2、乙方负责核对商品车随车附件的完整、车辆合格证信息(未打印合格证的,以检验入库单及发动机合格证信息为准)与车辆本身配置相符,包括底盘号、发动机号、VIN码、车型配置、颜色及类别等;

3、乙方负责办理商品车运送过程中需办理的所有手续,包括办理临时牌照、购买养路费、保险等。

第二条、运送

1、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商品车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负责商品车在运送途中的合理保养,在运送途中商品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到就近的特约服务站检查修复;

3、乙方对商品车在运送途中的安全负责,对车辆出现的损毁,违法罚款及相应的保险理赔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商品车运送途中,严格按双方约定不私自带货、不背车或负重,对违反约定造成车辆损毁的,商品车将由乙方买断或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交验

1、乙方负责在交验前,将商品车清洗干净,手续整理妥当;

2、双方共同按《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逐项核对,核对完毕,甲方负责在交接单上签字盖章,并在S系统内做收车处理;

3、对检验不合格项目,

[1]可以明确因乙方疏忽、操作不当或违反约定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2]可以明确因商品车本身在设计、制造等环节有缺陷而造成的,甲方暂收车辆,由甲方协调江淮公司解决;

[3]不能明确责任方的,甲方暂收车辆并扣押《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向承运单位出具收条,在甲方联络重卡营销公司裁定责任并解决后,办理交接手续,但最长处理期限不超过7天;

[4] 对商品车发生事故的:

⑴一般事故:处理时间7天内。车辆损失100%由乙方承担。

⑵重大事故或超过7天处理时间的,由乙方直接买断。

第三部分、运费和时效

第一条、运费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费,就是指乙方在商品车承运中产生的临时牌照、保险、过桥过路费、养路费、油费、驾驶员工资、途中食宿和返程交通等所有的费用;

2、甲乙双方约定运费标准如下:

⑴、合肥—阜阳:牵引车为950元/台;四缸亮剑为700元/台;载货为800元/台,自卸车、搅拌车为950元/台。

⑵、阜阳—合肥:牵引车为800元/台;四缸亮剑为550元/台;载货为650元/台,自卸车、搅拌车为800元/台。

第二条、结算

1、乙方以《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甲方盖章有效)作为运费结算凭证,向甲方开具运输业发票(双方其他业务另行约定)进行结算;

2、结算标准按双方约定标准执行;

3、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次月兑现。

第三条、送车时效

1、送车时效指乙方接到甲方指令后,到完成指令的单车时效,包括提车、运送和交验的全过程总时间;

2、甲乙双方约定提车出库的时间是1个工作日;

3、甲乙双方约定运送时间为:平原按500Km/天计算运送时间,山区按400Km/天计算运送时间。

第四部分、违约

第一条、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双方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责任,对拒绝履行责任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终止合作,对由此带来的损失,可以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

2、在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提请诉讼,诉讼地即签约地。

第二条、风险保证金和担保

1、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运输业务时,需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保证金的额度由双方约定。

2、乙方风险保证金在下列情况下,将由甲方处置:

[1]乙方违反约定,且拒绝继续履行责任时;

[2]商品车在运送途中发生事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时;

[3] 乙方违反送车时效规定甲方提出索赔要求时,对超期的天数,按200元/天扣减;

[4]对因乙方责任,客户提出赔偿要求时;

第三条、业务终止

1、甲方委托期满,双方业务即终止,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后继续执行;

2、合作期间,因一方原因,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时,双方业务即终止;

3、对因乙方违约或服务承诺不能及时兑现的,甲方可以随时提出和终止业务。

第五部分、其它约定事项

第一条、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送车延期时,乙方需在2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经甲方认可后,可免于追究违反送车时效责任;

第二条、对其他未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关于运输合同15

甲方(托运方)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话(传真):

乙方(承运方)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包装状况 数量 重量 体积 货物价值 备注

表(略)

2、 货物起运地点:

三、货物到达地点:

四、货物送达提货方式:送货上门 □ 收货人自提 □

五、运输费用

送达地 每立方价 每公斤价 送达时限 送达地 每立方价 每公斤价 送达时限

表(略 )

六、运输杂费:保管费:

接货费: 送货费:

叉车费: 包装费: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收货人签收前承担安全责任。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污染由乙方按货物出厂价向甲方赔偿。

十三、乙方承运的货物,外包完好无损,乙方不承担包装内货物的任何损失。收货人签收将货物提走后,乙方对甲方货物安全责任中止。

十四、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灭失、毁损,乙方不承担违约的责任,按成本价赔偿甲方损失。

十五、甲方每次发货应实提供下列资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货物名称、数量、立方数或重量数、收货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

十六、其他约定: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十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

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