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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

时间:2024-07-07 15:51:01
【精品】服务合同范文集合8篇(全文共16607字)

【精品】服务合同范文集合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服务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定作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_________修缮协议:

第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

┌─────────┬────┬──────┬─────┐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计量单位│数量或工作量│ 报酬 │

│ │ │ ├──┬──┤

│ │ │ │单价│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保证其有权对上述_________进行修缮。

第三条 承揽人保证其具修缮的资格证照,有权从事修缮的企业。

第四条 材料

┌──┬──┬──┬──┬──┬──┬──┬──┬──┬──┬──┬──┐

│材料│商标│生产│规格│计量│数量│质量│提供│交付│消耗│单价│价款│

│名称│ │厂家│型号│单位│ │ │人 │日期│定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五条 检验

1、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标准:_________、方法: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点:_________

2、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_________、方法: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点:_________

第六条 修缮修理时间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质量要求

修缮修理项目应符合_________的规定和要求,具体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包括:_________

第八条 资料提供

1、定作人于_________时间,以_________的方式向承揽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图纸:_________。

2、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 转包

1、定作人(是/否)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_________。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雇佣第三方执行承揽人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4、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十条 保密

承揽人应当就以下方面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具体包括: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定作人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中途变更的后果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协助

1、承揽工作中定作人应对承揽人提供以下协助:_________,并满足以下要求:_________。

2、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_________天内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

3、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监督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 保管义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_________的功能、性能,承揽人要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进行。

2、定作人为承揽人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承揽人人需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定作人承担,承揽人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定作人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在_________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定作人可以在经承揽人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4、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部件。

第十六条 交付

修缮修理项目完工后,交付时间: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交付地点:_________。

第十七条 验收

1、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来进行本次修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规定报酬_________元。该部分费用由定作人来负担。

2、修缮修理项目检验标准依据_________,具体验收时间为:_________

第十八条 修缮费用

本次修缮的费用为_________元,定作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_________元,在本次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将尾款___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十九条 结算方式

报酬与材料费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第二十条 保修

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承揽人提供_________个月的保修。

但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他人擅自拆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坏;

2、使用假冒或伪劣消耗材料造成的故障和损伤;

3、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4、因未经承揽人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经定作人同意而私自更换部件。

3、更换部件时,未经定作人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部件产品,承揽人退还定作人所付的部件费用,并免费更换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设备损坏,承揽人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未经承揽人同意而拖欠承揽人货款。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定作人:

1、定作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定作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承揽人:

1、承揽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揽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营销策划顾问服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及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 开发的 (以下简称该项目),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工作,该项目可售住宅套,商铺间,车位约 个。

2、乙方负责针对该项目提供营销策划顾问服务。甲方承担该项目各类销售物料、道具、广告印刷、制作发布及各项销售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 营销策划顾问主要服务内容

1、项目定位营销策划

市场调研分析/项目SWOT分析/项目资源整合定位/项目市场形象定位/项目附加值挖掘定位/项目总体宣传策略/项目主题广告语/项目卖点发掘。

2、项目营销策略制定

营销策略与总体思路制定/整体营销推广策略/项目推广时机/分阶段营销策略/促销策略/项目阶段操作思路制定/项目销售价格阶段建议/项目推盘策略。

3、各阶段营销推广方案

项目各阶段销售计划/项目各阶段营销节点SP公关活动策划/推广阶段划分/分阶段推广战略/分阶段推广主题/项目媒介组合战略制定/媒介投放频率与媒介分布组合。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180个日历天;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按需要洽谈延长合作期限。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的售楼详细图纸、资料、文件等,并承担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合法性与准确性的法律责任。

2、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营销策划所需的合理资料,乙方须对甲方的资料进行保密。

3、甲方负责审定乙方报送的销售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并严格按照商定的计划或方案负责实施。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交的营销策划方案及建议等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5、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付款,以保证乙方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营销策划顾问工作,负责制定该项目的各个阶段的营销推广方案。

2、乙方负责出具该项目的所有电子版的策划方案、各个阶段的宣传推广、营销方案等。

3、乙方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量完成各项营销策划等工作。乙方应根据项目的销售情况及时提供科学分析及对应策略。并对销售人员提供培训建议以及对营销的日常工作提供指导建议,及时反馈在售楼中存在的问题。

4、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合作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

5、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并对甲方所提建议进行及时的调整与反馈。

6、乙方采取专案小组的工作方式为甲方提供系列服务,专案小组包括市场调研人员、策划人员、营销指导人员等,负责该项目总体策划

以及项目营销推广的顾问工作,定期每周至少与甲方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集体向甲方提供服务。

第六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均同意乙方收取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月。

2、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整。

3、甲方自 年 月日开始,于每月15日前按月支付乙方当月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月费人民币 万元整,直至本合同期满结束,乙方开具收据确认。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内的所有约定,双方如需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个日历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甲方必须在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完乙方的应付款项后,双方解除合同。

3、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双方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装修企业)

丙方:(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

2、

3、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 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为充分发挥_______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甲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医疗服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特约乙方为本企业的医疗服务定点医院。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医疗保险政策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

2、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医疗资质证件的复印件,供甲方相关部门留存。

3、乙方在为甲方员工诊疗过程中要做到以公平、高效、平价、优质的服务,保证医疗质量。

4、乙方为甲方开通_________小时工伤救治绿色通道。

5、乙方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将甲方病人转往上级医院救治时,应在转诊前通知甲方相关部门,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负责派出相关人员及车辆转送病人至上级医院。

6、乙方为方便甲方病人就医,在甲方需要时可派出救护车,接送甲方病人。

7、乙方在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乙方上门服务时,应在接到甲方的帮助请求后尽快组织医护人员上门服务。并不得向甲方收取出诊费。(不含药品、治疗、化验、检查费等)。

8、如甲方需要伤残鉴定,乙方可义务协助甲方到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单位进行伤残鉴定,乙方自身不提供对患者伤残级别的鉴定。

9、关于伤残鉴定均由社会保障局指定单位出结果,鉴定结果与乙方无关,乙方对患者伤残鉴定的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乙方只提供甲方患者诊疗服务,患者伤残鉴定等级结果由甲方与患者自行协商解决;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出面,也不承担对甲方患者的任何赔偿。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在甲方员工需要诊疗服务时,为乙方提供就诊人员属甲方员工的身份证明,如伤者为工伤参保者,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伤者的参保身份证明及详细的参保资料。

2、甲方在重大工伤和严重疾病发生需要乙方救治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好救治前准备。在救治过程中根据救治需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四、医疗费用结算方式

1、诊疗结束后,如伤者为工伤参保者,在甲方提供完整的参保证明资料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材料并办理报销手续,结算社保应支付费用部分。

2、诊疗结束后,如伤者为工伤参保者,医疗费用中的自付部分及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餐费、空调费等)应由甲方承担。

3、诊疗结束后,如伤者为非工伤参保者,医疗费用及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提供甲方应付费用的相关结算清单。

5、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相关费用结算清单后_____周内完成向乙方付款。

五、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后如无异议则经双方协商顺延或在同等条件本公司优先,如不续约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政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终止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当事方责任。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调或调解不成,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涂改部分无效。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X

乙方:XxxxX

二零零X年X月

【项目名称】前期/筹备期/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XXXX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XxxxXX

X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名称】项目实行专业化之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1章 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1.1 [本物业]指【项目名称】项目,座落在X,是经X市政府批准、由甲方开发建设的

【物业类型】。占地面积: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以上各项指标以政府审批文件中记载的数据为准。

1.2 [本合同]指乙方以酬金制形式为【项目名称】项目提供顾问服务之《【项目名称】前期/

筹备期/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1.3 [交付使用之日]指甲方发出首份业主入驻(住)通知单上所载明的入驻(住)日期。

1.4 [业户]指本物业内各单元的业主、租客和住户及其合法授权人。

第2章 顾问服务期限和有驻场合作方式

2.1 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止。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暂定为X年X月X日,且甲方需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

2.2 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止。

2.3 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至X年X月X日止,计X个月。

2.4 如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提前,则按实际日期计算;如交付使用之日推迟,唯最迟不超过X年X月X日,如超过,则X年X月X日为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起始日期,且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顺延。

2.5 合同期内,乙方将派遣驻场物业管理顾问协助甲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驻场顾问人员的

费用服从本合同第3.3条的规定。

第3章 物业管理顾问酬金及相关条款

3.1 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标准:

3.1.1 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2 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3 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2 酬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3.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后计X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第一季度)前期物业管理顾问酬金,合计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余部分酬金将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

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2.筹备期顾问酬金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3甲方于发出首份入驻(住)通知单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第一季度),合计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余部分酬金将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4 前期、筹备期和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酬金,均按季度支付,不足一季度的,甲方则按

实际月份数量支付。

3.3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3.1 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金额为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元)。

3.3.2 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由乙方派驻人员驻场之日起每X个月结算一次。甲方于乙方

派驻人员驻场之日起,往后的十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驻场顾问人员费用,即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后每X个月结算一次;甲方须于每X个月的首月十日前支付给乙方X个月的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4 上述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提供发票。

3.5 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管理顾问费用,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

帐户名称:X

帐 号:X

银行帐户:X

第4章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

4.1 前期顾问服务内容

4.1.1 提供前期规划设计的顾问意见,包括:规划平面布局、主出入口及广场设计、会所功

能设计及设施配套、普通商业功能设计分配、平面交通流向设计、停车场管理、建筑防灾、抗灾(火、水、地震)、办公及后勤用房的选位、信箱选位及邮件处理、废弃物管理、标识系统建立及其它相关方面等;

4.1.2 提供各类图纸的顾问审核意见,包括:各类建筑施工图纸、供水、排水、排污系统图纸、低压配电系统图纸、电梯及垂直交通系统图纸、弱电系统图纸、保安系统图纸、消防系统图纸及其它相关方面图纸等;

4.1.3 提供物业工程设备及材料选择的顾问建议,包括:外墙及公共区域建筑材料、停车场防滑防撞设备材料、绿化设计及养护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备用发电机、水泵、设备变频和节能模式、游泳池设备的选用及其它相关方面等;

4.1.4 提供物业配套设施及功能设置的顾问意见。对设施、设备的配置及容量的合理性、服务功能及布局的合理性,以及目前设计图纸中遗漏、缺陷或多余的项目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4.1.5 评估影响物业管理运作及收费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物业之整体功能设计、公共区域/各单元内装修标准及选用之材料、工程设施/设备规格、员工编制及薪资福利水平、能源消耗指标预期等,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进行测算。

4.1.6 配合销售宣传活动,提供销售期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包括销售人员及物业管理人员);协助销售期间的物业管理形象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制服的款式选定);厘定销售中心及样板区物业管理方案等。

4.2 筹备期顾问服务内容

4.2.1协助甲方制定《物业管理规约》

根据国家建设部及X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草拟一份《X物业管理规约》供甲方参考。

4.2.2物业管理组织架构

提供对本物业管理处各部门组织架构、基本工作职责之专业建议,协助设计人力资源组织架构。

4.2.3物品采购计划

协助审订或编制项目物品采购清单,指导项目物业管理单位采购物业管理运行所需用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_____年__月__日 日 期: _____年__月__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 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第十二条 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 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

第十六条 担保条款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而未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消费者的变更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业者的变更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瘦身美容业者。

前款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十九条 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瘦身美容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瘦身美容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有效成立,开展彩票行业售彩服务的公司。

2、乙方是一家合法有效成立,从事彩票行业信息咨询业务的专业性咨询服务公司。

3、随着甲方运营规模的扩展和自身业务的拓展,同时也为了迎合当前激烈的国内竞争和国家彩票中心政策的要求,甲方需要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寻求专业性知识和先进管理经验的支持与指导。

4、乙方在企业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系统管理、财务会计处理、基房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拥有众多专业知识扎实丰富、富有经验的专业人才,能够为各种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品位的专业化咨询和指导服务。

5、甲乙双方此前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地沟通和了解,寻求到了长期友好合作的共有基础和共同契合点。

基于此,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基本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系统管理、财务会计事务处理、基房建设及维护、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1.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指派符合条件的顾问人员为甲方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1.3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费、差旅费等有关费用。

1.4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的劳动报酬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无需就本协议约定服务事项向乙方顾问人员支付任何劳动报酬。

1.5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应当在受托权限范围内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态度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1.6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应当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利用其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的或非盈利的、足以构成对甲方潜在性或实质性损害的活动。

1.7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在委托期限内因故不能提供服务或者甲方要求更换顾问人员理由充分的,乙方应当另行委派顾问人员接替,以保障咨询服务工作连续有效进行。

1.8 甲方应当就咨询服务事项向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提供必要的、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如实向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陈述同咨询服务事项有关的事实情况。

1.9 甲方不得直接同乙方顾问人员就有关事项签订咨询服务协议,乙方顾问人员也不得私自接受甲方委托,就有关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和收取服务费用。

1.10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故意或过失致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对甲方所受损失承担直接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其同委派的顾问人员之间的抗辩事由对甲方提出抗辩。

2、服务内容和范围

2.1 行政事务管理咨询

2.1.1 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行政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行政事务管理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行政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1.2 行政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规章)的起草、拟订、登记、存放和保管;

(2)公司财产管理;

(3)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解释;

(4)安全保卫、办公秩序、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管理;

(5)监控设施、通讯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备管理;

(6)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保存、发放管理;

(7)车辆管理;

(8)印刷品印制;

(9)来宾接待、内外行政事务协调;

2.2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2.2.1 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人力资源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人力资源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人力资源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2.2 人力资源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薪酬、福利制度设计、检讨、优化;

(2)工资计算及支付系统化;

(3)人员招聘与培训;

(4)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及鉴证与备案;

(5)人力资源政策及法规;

(6)人事资料管理;

(7)社会保险的办理;

(8)绩效管理;

(9)职位调研、分析及优化;

(10)企业文化构建和系统的优化。

2.3 资讯系统管理咨询

2.3.1 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资讯系统事务

顾问,对甲方日常资讯系统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资讯系统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3.2 资讯系统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及机房电脑系统的推行、维护和更新;

(2)电脑操作技术的学习、培训和指导;

(3)病毒信息的发现、清除和病毒侵害的防范;

(4)网络系统的组建、维护、更新和运作;

(5)电脑文件资料的整理、存放、删改;

(6)商业秘密的保守;

(7)电脑系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

(8)广告宣传和产品销售的推行和发展;

2.4 财务会计事务处理咨询

2.4.1 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财务会计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财务会计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财务会计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4.2 财务会计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资金的筹措运用;

(2)代理记帐、建帐、报税、年检及清理乱帐;

(3)会计核算与报表体系;

(4)提供税务解决方案、有效的节税策略、创新的税务安排及税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611栋7楼

法人代表:李鄂松 联系电话:0755-82427489

资质等级:国家一级 证书批准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所属物业”、“甲方物业”专指“ ”)提供专业物业管理顾问事宜,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物业概况:

物业名称:

坐落位置:

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以上各项指标如有变更,甲方应于变更后壹个月内书面告知乙方。

二、合作方式

乙方以驻场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指导甲方开展物业管理及相关工作。

三、顾问服务目标:

1、指导甲方组建物业公司,结合甲方物业的特点制定一套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文件,结合甲方物业地域状况及需求导入乙方物业管理模式。

2、指导甲方对所属物业实施科学、规范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并顺利完成入伙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入伙后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使甲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物业的规范管理和正常运行。

3、在物业管理软硬件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乙方确保入伙后在合同期内(一年内),达到深圳龙岗区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区标准。

4、乙方指导甲方建立符合ISO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甲方提出认证申请时协助通过第三方认证(认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指导甲方进行科学系统的岗位培训,并协助甲方建立一支专业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1、指导甲方所属物业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2、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运行管理。

3、指导所属物业红线规划内属甲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和附属建筑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共绿化、园林的保养、管理。

5、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共部位清洁卫生、垃圾清运管理。

6、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安全(不包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义务和责任)、消防、车辆停泊管理(不包含车辆及车内财产的保险和保管责任)。

7、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建立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体系,包括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管理体系。

8、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和社区便民服务、商务、中介有偿服务的开展。

9、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的装修管理、建筑立面外观管理。

10、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的组织架构设置、职能分配、人员编制及聘用。

11、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和各项工作流程。

12、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的技巧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13、指导甲方要求的和所属物业物业管理相关的其它顾问服务(如物业经营等)。

五、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按照提交的顾问咨询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方案见附件二)

(一)前期介入期

1、协助甲方成立物业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指导甲方物业公司拟订组织架构、人员定编、人员招聘、岗位职责及作业指导书等工作。

2、从物业管理及物业使用人角度对甲方所属物业的规划设计、土建、给排水、电气、环境景观、智能化、安防、管理设施、便民设施、商业中心设施等涉及物业管理品质提升的关键工作提供合理的指导性意见及改进建议。

3、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等物业管理程序文本及入住后具体运作指导,并拟定《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对甲方物业公司形象、自身建设、管理提供建议,并协助甲方全面、全程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正。

4、为促进物业销售,提供物业管理配套顾问服务的建议,具体包括为甲方所属物业的销售人员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培训文本,解答销售过程中关于物业方面的相关疑难问题,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乙方的宣传资料(包括图片、光盘、展示架等)。

5、指导甲方物业公司对甲方所属物业楼宇接管及附属设施、设备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

6、指导制定并审核甲方所属物业的各项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支测算,并在销售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7、对甲方所属物业的装修和建筑立面外观提出建议,并配合甲方根据龙岗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业管理费标准确定甲方物业管理费标准。

(二)正常操作期

1、协助制定并指导甲方实施所属物业入住方案,包括制定入住资料(业主公约、业主手册、入住指南、装修手册等)、制定入住流程、装修管理办法、入住仪式的策划及业主档案的建立等。

2、指导甲方建立所属物业客户服务体系(包括业主服务、服务项目的开发、业主沟通与信息反馈模式、投诉处理等),修订客户服务流程,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即“客户服务中心”,并结合业主的各类需求提供有偿服务。

3、制定合理的培训制度和日常培训计划,提供甲方要求的培训课程和培训教材文本。组织相应的培训训练,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方式:内培为主,外培为辅(外培发生的属于甲方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培训内容见附件

一)。

4、根据甲方所属物业特点,制定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5、协助甲方所属物业通过所在地区的优秀物业住宅区的评审。

6、提供质量体系范本,并给予甲方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帮助甲方建立系统化的ISO9001质量体系,如甲方需要认证,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指导甲方要求的和所属物业物业管理相关的其它顾问服务(如物业经营等)。

(三)监审期

1、对甲方按照乙方的指导要求进行物业管理操作过程予以监审,对发现的问题提交《监审报告》(提出问题,并指出整改意见)。

2、对甲方按照《监审报告》进行整改进行跟踪,并指导甲方完成整改。 以上三个时期具体工作计划乙方按照甲方根据顾问合同及顾问方案具体制定《阶段工作计划表》执行。

六、物业管理顾问期限:12个月。

1、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其中: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前期介入期,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正常操作期,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监审期。

2、由于整个顾问期(12个月)和顾问费的限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整个顾问期或个别阶段出现变更,甲方不能以此改变本合同的时间和已经确定的支付给乙方顾问费用的金额。如果本合同项目各阶段的变更导致顾问期超过12个月或按自然日连续计算,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满12个月,则本顾问合同期结束。

七、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

乙方以顾问驻场服务方式,选派物业项目经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前进驻甲方至合同期结束,全面开展物业项目顾问工作。

1、前期介入期:二个月。合同签订后甲方书面通知时起至入伙前两个月止:在前期介入期内,注册成立物业公司,确定物业管理各项收费标准,确定公司组织架构、招聘人员,对甲方进行指导、培训、咨询和会诊;协助甲方对物业管理服务准确定位,并从物业管理角度对甲方前期的设计方案及各项配套提出专业建议,以方便日后的物业管理,完成本阶段承诺的服务内容。

2、正常实操期:八个月。从入伙前两个月起至入伙后六个月止(入伙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在正常实操期全程指导甲方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甲方正常实操期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及《整改意见》

3、监审期:二个月。从入伙后的第八个月起至第九个月止在监审期内,对甲方物业管理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甲方管理中的疑问进行指导,并针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进行会议讲解,并提交《监审报告》和《整改意见》。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甲、乙双方合作之事实,经乙方书面同意,有选择地播放、展示、发布乙方物业管理资料咨询、信息(乙方提供用于宣传的录像、图片、文字说明、展示架等)、广告等,但不得对乙方之社会声誉造成损失。有权在各类宣传媒介上登载:物业顾问: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承担物业管理业务中的所有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

3、全面、全程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并履行各项权利、承担责任。

4、对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成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意见。

5、对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如不称职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调换到位。

6、尊重并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并指定专人予以配合。

7、按时支付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

8、无偿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

9、审核《物业顾问服务阶段查检表》(根据合同及顾问方案要求,分阶段查检表,由乙方提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三),评价乙方的顾问成效。

10、在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提供过程中,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质量体系文件、策划文件等,对外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11、完善本项目各项配套设施,满足创优所需要的各项硬件条件。

12、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前往本项目现场,指导甲方全面、全程开展物业管理与服务。

2、认真负责地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顾问与服务。

3、定期检查和督促甲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

4、在保证甲方管理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对其在组织架构、人员编订、人员招聘、任用和辞退及其他各项管理程序上有监督和建议权、决定处置权。

5、对物业咨询人员实施有效管理。